首页 > 政务公开 > 创先工作 > 正文

弘扬雷锋精神 建设文明社会

     作者:法规科 张梅琼 发布日期:2015-08-21 15:16:23      阅读:
     为了进一步弘扬“奉献、友爱、互助、进步”的志愿者精神和雷锋精神,推动巾帼志愿者服务体系的建立、完善,积极发挥巾帼志愿者服务社会、服务大局、服务基层、服务发展,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新发展,更好地为“五城联创”作出新贡献,我们要积极投身于学雷锋和巾帼志愿者服务的活动中去,将我们的义务和责任时刻牢记在心,用我们的行动努力去提高自我,完善自我。用我们的双生手去传递爱心、共建和谐。

    巾帼志愿者活动内容
   1、宣传普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;
   2、对贫困、单亲、空巢、残疾人家庭,以及留守流动妇女儿童、贫困单亲母亲、空巢孤寡老人进行爱心帮扶,提供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;
   3、调解家庭矛盾、邻里纠纷,和睦家庭、邻里关系;
   4、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指导;
   5、开展妇女维权法律援助、医疗服务;
   6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;
   7、开展文明交通、文明礼仪宣传;
   8、开展社区环境美化、环境保护、灾害救助志愿服务;
   9、开展群众文化娱乐和体育健身活动;
   10、开展社区服务、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;
   11、其他公益活动。

   志愿者精神:奉献 友爱 互助 进步 志愿服务理念:
   学习雷锋、奉献他人、提升自己

建议使用IE9.0以上版本 显示器分辨率为1024*768像素以上,以获得最佳浏览效果

Powered by 十堰市国家保密局 © 2017~2020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

网站法规信息咨询:法规科 0719-8109105网站技术相关咨询:李工 13997821131

鄂ICP备11004862号-1 鄂公网安备 42030202000279号